对政协盘山县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刘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提案》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我县于2023年底开始,成为辽宁省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成立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完善了相关制度体系,管理框架已经形成。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县域医共体各项工作正在良性推进。
1.牵头医院已与13家卫生院签订协议书,13家卫生院作为牵头医院分院,已全部完成挂牌。通过签订协议书,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围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制度框架,开展医疗资源下沉、临床带教、开设绿色转诊通道,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切入点,推进医防融合创新,提高县域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使用率,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节余归己的原则,增加卫生院收益。
2.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已成立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中心,县政府已划拨约2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村(居)民电子化信息档案正在逐步完善。信息化建设是医共体运行循环系统,可以实现管理统一、资源共享、检查结果互认、实时远程会诊、线上问诊转诊等,建成后将整体提高县域内医疗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升。
3.一是盘山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已任命医共体院长,配齐医共体内班子成员。牵头医院已制定了医共体理事会章程;成立医疗质量与安全、护理质量管理、院感质量管理、医学装备质量管理、药事质量管理以及病案质量管理6个专业委员会;二是医共体内已建立人事编制周转池;已完成行政管理、药品耗材、医疗业务、绩效考核的统筹管理;已建立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师管理体系;完成转诊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建立,并已开展医共体内转诊工作;已完成技术培训、专家下沉和上级医院专家指导等工作。已与北京、沈阳等地的多位知名专家建立技术合作关系,使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4.盘锦市政府积极推进医保付费改革,由市医保局和市卫健委共同下发《盘锦市县域医共体医保付费改革工作方案》,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结余留用,超支分担,通过预付周转金的方式减轻医共体成员单位垫付资金的压力;县域超支幅度小于全市超支幅度时,县域超支部分由医保基金补偿;县域超支幅度大于全市超支幅度时,医保基金按全市超支率对应的县域基金进行补偿。盘山县已采取与第三方专业保险机构合作作为医保基金兜底解决途径。目前,保险合同内容已基本敲定,将于近期进行签约。
5.根据《政府投资类项目》文件精神和市发改、市卫健部门转发的关于《医疗卫生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向国家申请卫健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卫健局结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所需,综合包装卫生健康领域项目。资金到位后,将按照项目规划,有针对性开展镇村两级基础设施、医疗设备、信息化能力提升相关体系完善工作,依托医共体管理进行解构和重组,实现全县医疗体系重塑、服务共享、利益共享,通过县级统筹、实行激励与约束一体化管理,调动全县医务人员干业务、干事业的积极性,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顺利发展。
盘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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