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盘山县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马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一体化教育格局,进一步推进落实“双减” 政策》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一、确定科学、合理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准入门槛。
您的提议很好,省教育厅会同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体育局、省通信管理局共同研制了《辽宁省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这与您的思路基本一致,我们正在等待盘锦市出台相关文件,再结合省、市文件,出台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
二、科学引导学生和家长,读懂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要点。一是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高度重视“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严禁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课程教育。减轻学生过重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取得实效。二是进一步深化教研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发挥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工作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充分发挥了学校教研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了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整体提升。三是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减轻学生、家长压力。进一步落实好省、市关于课后服务的政策文件,挖掘校内、校外资源多开设体音美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让课后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尽最大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制定考核办法,对考核不达标的取消办学资格。现有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均具有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每年需要通过年检,我们正在逐年完善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通过印发文件明确年检审核要素,通过线上提交+线下核查的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组织机构管理、规范管理、招生管理、财务管理、师资管理、教学管理、安全管理等七大类进行审查,并添加一票否绝选项,对于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不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停止换发办学许可证。
四、鼓励教育机构转型。现阶段,盘山县已没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原有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按政策要求完成机构转型或注销工作。
五、对全县教育机构探索实行大数据智慧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均使用教育部的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所有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经过基本资料、资金、人员和材料的层层审核,直到所有内容均合规,才能够正常线下运营,并且可以通过平台上架相应的课程,平台也推进家长端账户的登录,通过手机APP即可查看全县内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机构的资质、课程、时间等相应安排都会在平台进行显示,家长们可以通过平台对机构进行选择,购买孩子们喜欢的自身需要的课程,起到省时省力便捷高效的作用。
盘山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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