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盘山县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谷晨委员:
关于谷晨委员提出的《关于防治农用地膜对我县生态污染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1.要防治地膜应遵循“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回收利用为主要手段,以替代产品为补充措施”的原则。
盘山县制定了《盘山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方案》,以覆膜面积较大的石新镇试点,在石新镇以镇街为单位,因地制宜、合理布设网点,在覆膜面积较大、较集中的村设废旧地膜专用回收桶,由村级保洁员负责回收登记,交由或者由镇级回收点回收登记纳入台账。督促指导各类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建立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台账,如实记录本次回收地膜的重量、体积、杂质、缴回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和回收时间等内容。定期开展废旧地膜台账核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台账
内容及时整改完善,逐步建立废旧地膜可溯源管理制度。
紧抓春季地膜回收的关键期,集中开展废旧地膜专项清理行动,边捡拾、边回收、边集中、边利用,力争做到田中无残膜、地头无乱堆、河道沟渠无弃置漂浮等现象。并且在石新镇推广加厚地膜的使用。加厚地膜在石新镇马铃薯种植过程中起到保温、保湿、抑草等作用,减少对作物的竞争,提高农作物的产量。
强化综合治理农田“白色污染”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报刊、网络媒体平台宣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采取悬挂标语、发放技术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农用地膜生产监管、质量监管、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积极推广残膜回收机械,通过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来减少污染,并依靠有利于回收利用的经济政策提高回收利用率。
推广和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及作物覆膜面积较大的农产品生产主体购置相应的残膜回收机械,对残膜进行筛选回收。
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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