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盘山县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
赵也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盘山县新建小区停车位规划以及车辆停放管理的提案》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1、已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对小区进出车辆进行登记,同时加强巡查,并对不文明停车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情况严重的及时联系派出所处理。
2、已对已建成小区的停车位进行补划,并最大限度的增加停车位及设置临时停车位。新建小区的停车位规划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
3、对于电动自行车加强管理,推进车棚建设工作,目前县城内各小区已建设车棚163个,其中充电车棚124个,非充电车棚39个。
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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