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24-12-17
- 浏览次数:373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盘山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良好成效,为盘山县经济高速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走深抓实。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计划。组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进行集中学习,有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县委党校聚焦“为党育才”,夯实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把法治教育适时纳入各类主体班次的教学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点理论及重要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宣讲内容,2024年举办培训班共27期,培训学员12837人次。在全县各单位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共3416人参加测试,平均分95分,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良好效果。
2.健全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
完善县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县的制度机制。制定《关于完善全面依法治县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中共盘山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盘山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调整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职责。针对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定县级10个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并统筹推动。
3.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带头落实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制度,多次就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推动法治建设重点项目圆满完成,解决农垦佳苑、凤凰桥、学府名城三个回迁小区防水及外墙维修的问题。强化主要领导干部述法工作,高升街道、坝墙子镇、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5家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现场述法。将法治建设考核作为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述法评议结果反馈实现常态化,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
4.抓实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对标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下发《盘山县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涉及29个具体问题、60条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毕,以督察整改成效促进盘山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服务质效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创新优化办事流程。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5个、分领域综合窗口8个、功能性综合窗口5个,潮汐窗口9个,无差别综合窗口整合了县审批局、县应急局、县市场局等多家单位多项政务服务事项。建立健全“一窗收件、分类办理、统一出件”服务模式,实现收件、受理与审批的物理分离。改革后,前台减少了23个窗口、缩减43人,可承接政务服务事项689项,减员增效成效明显,政务服务集约化、节约化水平全面提升。运行以来,已办理政务服务8628件,服务质效显著提升。
二是深化柔性执法。贯彻落实《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减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试行)》,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动态调整柔性执法清单,梳理形成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容缺受理事项清单、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严格按照“一基准四清单”的适用标准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全年累计为28户违法市场主体减免罚款86.2万元;认真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共清理政府、政府办政策文件723件,梳理涉企政策文件22件。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9个行政执法部门上报“两轻一免一容”清单。盘山县柔性执法正面典型案例7件,减免企业的14件,减免金额14250元,减免个人的79件,减免金额79800元,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提升服务质效,持续打造清风政务服务品牌。按照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统一部署,县数据局增设营商服务专区,开通惠企政策、人才、金融、法治、知识产权等5个营商服务板块服务,行业部门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一对一服务。开展增值服务以来,已归集惠企政策225项,为43家企业105名专技和管理人才解决住房难问题,帮助企业招聘120名毕业生到岗就业、对接银行为企业贷款454笔,金额11亿元;设置专人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内预约、咨询热线工作,确保企业和群众诉求及时得到办理。持续打造“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风清气正的政务服务环境,牢固树立“清风窗口”服务意识。
四是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将社区、治安、出入境、交警等警种部门的多项服务整合至综合窗口,实现 “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引入智能照相机、智能填表机、智能签注机等现代化仪器,提升自动化服务水平,减轻人工压力,使群众办理业务更为方便,只跑一次就可以办理多项业务,减少了办事周期和多个单位之间往返奔波的麻烦,提高了办事效率。所有服务流程均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政府失信整治,以政府诚信引领社会诚信。年初以来,县数据局结合纪委监委“万件清理”以及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紧盯政府失信主体单位和部门,加大政府失信问题推进力度。推动办理营商环境投诉案件18件,其中办结14件,阶段性推动4件,兑现资金约4600万元。
2.加强法治保障,助力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守稳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包保覆盖率、督导任务完成率、督导整改率、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上传率均达到100%。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使用和经营企业的检查,检查药店140家、医疗机构232家、疫苗接种单位14家。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定各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排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0家次,存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29家,完成整改22家,正在整改中7家。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计划,完成成品油抽检65批次,肥料抽检52批次,塑料管材、食品相关产品、防水卷材抽检26批次。开展认证领域监督检查,检查电动自行车业户32家,燃气灶具业户24家,儿童玩具业户1家,电线电缆业户1家。
二是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基本理念,县检察院主动对接市场主体差异化法治需求。对违法发放贷款、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金融领域犯罪案件均依法作出处理。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全方位护航民生民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危害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方面案件7件9人精准打击;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生态环境等民生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7件;积极完成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的推广工作,在法律咨询、司法救济等领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务;针对相关社会治理类问题制发、审核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件,已全部由被建议单位采纳。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格规制消费服务领域侵权行为,全力助推品牌经济持续发展。依法保护三环锁业、盼盼安全门等知名商标品牌。深化协同保护,与知识产权局、民营企业等形成保护合力。县法院深入盘锦市知识产权局、辽宁中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设立“知识产权诉讼服务站”,并与盘山县知识产权局设立“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形成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多方参与、多点联动格局。秉承恢复性司法理念,完善生态环境修复机制,依法适用禁止令案件10件,定期回访评估,推动及时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加强与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配合,创新开展环资案件审理工作,积极从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选任4名专家陪审员,全力提高审判工作的专业质量和效率,优化环资审判专业化体系建设。
四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做好驻村法律服务。推进法律援助民心工程。组织开展“薪暖农民工”服务行动、“法律援助进基层 便民服务暖人心”、“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等专项活动。截至11月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9件,提供法律咨询、代书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60件。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太平锦鹤门业、沙岭恒祥米业建立助企联络点,设立“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点”,并分别在高升街道、东郭街道、古城子镇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打通行政复议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二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全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坚持做到政务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不断规范行政行为。
三是积极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行政应诉案件均由法律顾问进行先期把关并提出法律意见。在重大决策事项中,预先征询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确保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定。
四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常态化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力保障我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文本等合法有效,共审查各类文件161件。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制度。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大力促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贯彻实施。为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根据《辽宁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要求各执法单位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现已有83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备案。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把行政执法资格“入口关”,6月14日组织全县763人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的新进入执法人员可以申请申领新执法证件,已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可以继续使用执法证件。对于考试不合格的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予以收缴,确保每个执法主体合法合规。
3.全面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一是全面落实《盘锦市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任务分工方案》内容,现已开展22项,占比100%。其中,已完成10项,占比45%,推进12项,占比55%,按照《盘锦市任务分工清单》内时间节点要求,持续推进各项工作的稳健落实。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209本案卷进行评查,其中行政处罚卷98本、行政检查卷73本、行政许可卷38本。评为优秀案件142件,良好案卷66件,评为不合格案卷1件。
4.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强化行政权力内外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着重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应诉能力提升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做到坚持化解矛盾,服务大局,确保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到位。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案件数量、多发领域,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尽职履行出庭应诉工作。2024年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共1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认真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出庭应诉率显著提升。
(四)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工作体系,提升法治政府治理能力
1.全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推动行政复议发挥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打造行政复议专业队伍,拓宽复议受理渠道,本年度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2件,包括立案68件、立案审查中2件、未补正2件。截至目前,已结案35件,其中包括责令履责6件、撤销4件、自撤5件、维持14件、确认违法1件、驳回3件、案中调解2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层级监督主渠道的重要作用,办案质量稳步提高,调解手段发挥重要作用,复议机关权威逐步确立,社会影响面不断扩大。
2.完成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工作。
立足风险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为筑牢平安盘山建设安全防线,积极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工作,目前全县人民调解员共938人,专职调解员204人。全县各基层“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收集各类问题1168项,成功调解矛盾纠纷3163件。县公安局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共排查矛盾纠纷978件,公安调处 838 件,成功838 件,转递至社区、村综治部门150起,公安调处成功率达到100%。通过成立派出所矛盾纠纷调解室和“小邵调解之家”“小超调解之家”,开展一体、三级多元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现了本地矛盾本地化解的目标,达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村、服务不缺位”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法治社会氛围
1.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增强群众法治意识。结合“12·4”宪法宣传活动主题,督促指导全县各普法责任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七进”宣传活动。
2.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模式。
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创新工作方法,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全面细致地部署全县普法工作有效开展。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为期两天的“法律明白人”线下培训班及全省“法律明白人”普法大讲堂共计7期的线上培训,885人参加。通过线上线下集中培训,推进法律明白人“357”培养工程,提前达到每个村(社区)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的标准,切实提升法律明白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提高群众法治素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示范引领作用。普法依法治理亮点纷呈。着力开展“法治相伴 平安春节”、“三八妇女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相关法治宣传册30000余份,解答群众业务咨询千余次。各镇街、各单位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深化普法责任制全覆盖,将法治宣传、普法教育纳入本单位普法重点内容,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开展形式多样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升群众的知晓率。组织党员干部、机关人员坚持学习,促进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1.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仍需提升。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个别执法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执法制度还不够健全或缺乏操作性;
2.法治保障能力薄弱,服务水平仍需提升。基层依法行政基础还不够稳固,个别镇街、部门法治机构人员配置还需增加,人员工作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积极创新,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一)进一步深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实践难题。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规定,做好年度述法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履职尽责能力水平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强化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加强复议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办案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依法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盘山县“八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细化普法主体重点任务,统筹指导引领各普法成员单位发挥联动作用。扎实开展法治文化基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深化“法律明白人”工程。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