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王凯、于艳 编号:2024122001
发布时间:2024-12-26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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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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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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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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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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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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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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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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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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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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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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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2020)盘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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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凯、
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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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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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22221004GB00004F003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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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太平镇东五村学院华府B5#1单元3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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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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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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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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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盘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