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郑奇航 编号:2024121701

发布时间:2024-12-26 浏览次数: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用提

备注

1

辽(2022)盘山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135

郑奇航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211122221005GB00048F00040010

盘山县太平镇贾家村华发首府3#1单元302

122.32㎡

住宅

丢失

 

公告单位:盘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