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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组成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优化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承担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贯彻执行劳动关系相关法规和政策,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二、领导信息

张文国    党组书记 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人社系统全面工作。

办公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36号人社局办公楼402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30 午休1小时

办公电话:0427-3558833


叶  光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劳动关系调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就业服务、人才交流服务工作;负责12345平台、局机关信访稳定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县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中心(盘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全局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相关领域业务协调与指导工作。

办公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36号人社局办公楼404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30 午休1小时

办公电话:0427-3552222


张  勉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人社系统党建、组织、宣传、统战、宗教、纪检及精神文明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相关领域业务协调与指导工作。

办公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36号人社局办公楼405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30 午休1小时

办公电话:0427-3552907


刘玉敏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社会保险、机关事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和风险防控、失地农民保障、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局及系统干部人事管理。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相关领域业务协调与指导工作。

办公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36号人社局办公楼40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30 午休1小时

办公电话:0427-3552905


王广忠    党组成员 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本中心安全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36号人社局办公楼502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30 午休1小时

办公电话:0427-3556699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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