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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组成部门

水利局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主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流域、区域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

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镇(街)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中央和省、市、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中央和省、市、县水利资金安排计划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指导全县水资源监测工作。对河湖 (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河湖 (库)、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 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灌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小型农田水利改造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定全县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全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县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领导信息

于  雷 党组书记 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盘山县水利局党组及县水利局全面工作。分管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北大街9号盘山县水利局301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30 午休1小时

办公电话:0427—5998777


郑成凯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政策法规、河道堤防管理、营商环境建设、行政审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分管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北大街9号盘山县水利局304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30 午休1小时

办公电话:0427—3588122


李焱非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大禹杯”竞赛考评、农村水利、农田基本建设、农田灌溉抗旱与防汛除涝等方面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农村水利办公室。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调盘锦市水文局工作。

办公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北大街9号盘山县水利局308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30 午休1小时办公电话:0427—5687099


李小曼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办公室、工会、信访、党建、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群团、机关作风、机关政务、水库移民、农村饮水、水土保持、督查绩效、信息化和网站建设、财务、河长制、综治等方面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分管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督促分管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北大街9号盘山县水利局30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30 午休1小时

办公电话:0427—3555838


苏海涛 党组成员、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北大街9号盘山县水利局307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30 午休1小时

办公电话:0427—3588901


田继辉 四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负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辽西北供水保障工程、水资源、安全生产、节约用水等方面工作。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北大街9号盘山县水利局305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30 午休1小时

办公电话:0427—358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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