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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组成部门

自然资源局

一、机构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测绘、海洋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负责自然资源调查成果的管理、上报、动态监测和实时更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土地、房屋、林地、海洋等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地方性政策,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统计、汇总、上报,执行上级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审核、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核发建设项目工程相关许可。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海域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转用和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实施。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勘察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和矿业权交易监管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依法审定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负责地质调查综合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制定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负责围填海和海域使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信息

王青杰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局党组、局行政全面工作,履行自然资源系统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办公地址:盘山县政府北侧西厢楼(行政审批局大楼)401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30 午休1小时

办公电话:0427—8521001


李 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重点负责做好矿产和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林业和草原保护管理工作;湿地保护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动产登记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管: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矿产和海洋管理股、林业和草原管理股、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管理股。

办公地址:盘山县政府北侧西厢楼(行政审批局大楼)40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30 午休1小时

办公电话:0427—5680008


陈 卓   党组成员、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重点负责做好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做好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财务、采购工作;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耕地保护和土地征转工作;生态修复项目工作;履行中心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国土空间规划股、耕地保护监督和征转用地管理股、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盘山县政府北侧西厢楼(行政审批局大楼)412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30 午休1小时

办公电话:0427—8290999


张东雷   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宣传、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群团、信访、绩效考核、法规、保密、档案、人事工作。牵头协调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地籍变更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

办公地址:盘山县政府北侧西厢楼(行政审批局大楼)40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30 午休1小时

办公电话:0427—8521002


晏英翔   党组成员、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办公地址:盘山县政府综合楼一号楼311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30 午休1小时

办公电话:0427—3556001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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