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5〕3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 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打通政务服务“最后 一公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盘山县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山县深化综合窗口改革
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落实省、市深化综合窗口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夯实综合窗口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基础
(一)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
按照优化政务服务的要求,负面清单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县政府相关部门、各镇(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克服困难、调配业务骨干人员,除涉密或受场地等客观因素影响不能进驻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外,其余依申请类政务(便民)服务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办理。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1月18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坚持长期推进
(二)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和申报材料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和利用服务基层优势,开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依法依规对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公示的申报材料和线下收取的材料全面核对,与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请示和协调,及时调整线上政务服务事项公示信息,做到线上线下一致,线下严格按照网上公示的要件清单收取政务服务申请材料。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坚持长期推进
(三)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各镇(街道)、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选派业务骨干到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开展业务或为窗口提供后台业务保障。县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对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委托事项业务培训、现场指导,不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基层服务内容完整性和时效性。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1月18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坚持长期推进
二、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一)功能分区和硬件设置
政务服务中心科学设置咨询引导、窗口服务、自助服务、休息等候、政务公开等区域,配备适老化、无障碍等设备设施。各分中心及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配备相关设备设施,取消窗口玻璃隔断等隔离措施。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1月18日
(二)规范综合窗口设置和名称
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设置无差别综合办事窗口,统一名称为“综合窗口+窗口序号”;出件窗口统一名称为“综合出件窗口+窗口序号”;社保、医保、公安、不动产、婚姻登记、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统一名称为“XX综合窗口+窗口序号”;可合并帮办代办、跨域通办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到综合咨询窗口或综合服务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窗口名称,统一为“综合窗口”。窗口数量按照每个窗口日均办件不少于30件次设置。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1月18日
(三)合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空间,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为提升政务服务集约化,合理利用县政务服务中心空间。一是将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的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迁移到一楼环岛政务服务区,设置分领域综合窗口。二是将投资项目代办中心对外办公区与营商服务专区合并,统一对企业提供营商服务。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完成时限:2025年1月16日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服务
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税务、人社各分中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要强化制度建设,健全考勤、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延时预约服务等制度。增强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打造服务窗口“微笑服务”品牌。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1月18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坚持长期推进
三、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性
(一)进一步规范延时预约服务
为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的难题,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税务、人社各分中心和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预约登记窗口(可以不单独设置,合并在其他窗口内),推行工作日延时服务,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预约服务,坚持延时预约服务与实施措施相适应原则,做到用最少的行政成本提供高效延时预约服务。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1月18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坚持长期推进
(二)聚焦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
以方便群众为原则,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端口前移、授权委托、派驻人员、帮办代办等措施,将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现多点可办、就近能办。县政府相关部门要以市场局事项在镇(街道)办理深度为参照,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坚持长期推进
(三)涉企增值,步步为“营”
推进营商服务建设,根据法律、金融、政策、人才、知识产权五个方面的营商服务,各司其职,开展调研,走访企业,深入掌握企业实际需求,不求多,但求精,总结归纳营商服务清单。建立健全联动服务机制,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模式为企业提供服务。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坚持长期推进
四、开展“便企利民直通车”和基层行
配合市直各部门完成基层的业务指导,县政府各相关部门按镇(街道)和群众需求深入镇(街道)、村(社区)提供服务,将服务模式从“被动服务”变为“主动上门”,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服务资源下沉、服务群众零距离。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坚持长期推进
五、健全公共数据共享体系,强化数字赋能
根据市直有关部门关于这两项工作的具体工作任务部署,配合省市完成相关基础性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县数据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根据省市相关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推进
为推进工作方案的落实,各分管副县长要带领分管的责任单位深入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工作,推动发现和解决问题。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
|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印发 |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