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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石新镇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浏览次数: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盘山县石新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石新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切,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公开方式,提升公开实效,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和要求,打造职责分明、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确保本年度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设立办公室专岗,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等,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2024年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石新为镇级单位,不具备独立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条件。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的信息均由盘山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加强日常信息发布自查整改,依托信息公开监测系统,对照信息公开测评考核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准确、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问题1:针对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在工作协调配合上力度不够,信息公开质量不高、公开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

改进情况:已加强对政务公开专岗人员业务知识的指导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问题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已健全信息审核机制,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规定要求,加大对公开内容的督促检查,做到发布的信息准确、可靠、不涉密。

(二)2024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部分信息解读内容过于笼统,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工作完成情况

1、信息发布。本年度共公开信息74条,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规定要求,加大对公开内容的督促检查,做到发布的信息准确、可靠、不涉密。

2、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主动公开工作,编制好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已完成石新镇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

3、政务公开日宣传总结。今年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我镇带动各村积极宣传,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提升政策服务质效,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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