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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公安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浏览次数: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山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盘山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2024年,盘山县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及时公开公安机关在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警务信息,提升信息公开质效。2024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措施、政策解读、警方提示、通知公告等政府信息,其中:省、市电视台发布信息数5条,新报刊发布信息数8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数70条,微博发布信息数30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盘山县局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盘山县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和管理,着重加强信息发布源头审核和保密审查,严防失密泄密和公民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督办工作,不断完善闭环运行的接诉即办机制,确保群众诉求件件落实,提升办件质量,提高回访满意度、回复效率。2024年,共受理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件7264件,回复率100%、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实施“阳光执法”,不断拓宽警务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扎实推进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依据“双公示”数据录入平台,强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整理归集,全面梳理编制信用信息目录,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合法、无遗漏,相关公共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和补充。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充分发挥了网站听民意、解民情、汇民智的桥梁作用。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全年共开展2轮清理整顿,现有政务新媒体2个。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明确责任分工,严格信息发布流程,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协调和监督巡查,一旦发现存在违规情况,将予以提醒、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6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7.61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通过优化管理结构,指定专人负责统计信息,确保在重要时间节点到来时,能够及时发布重要信息;

通过选调各辖区派出所相关工作负责人,兼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对此项工作进行分担,避免出现工作纰漏。

2024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网办中心人手不足,遇到突发事件,集中办理网办事项,会出现事项积压

公开内容精准度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内容过于专业,缺乏通俗易懂的案例阐释,导致公众理解困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工作完成情况

   1、单位负责人、领导信息变更后已进行公开;

2、编辑主动公开事项共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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