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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浏览次数: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把握公开范围,通过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调整、需要人民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2024年度共计产生政务信息65条,全部主动公开。其中,“就业援助”“人才引进”等信息6条,占总体比例的9.2%“校园招聘”等公示公告6条,占总体比例的9.2%;面向社会招聘信息46条,占总体比例的70.8%。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4全年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盘山县人才”微信公众号开设有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招聘求职、人才服务等板块。本公众号主要承担我县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各类人才招聘信息、通知、公告、公示发布等工作,对我县人才引进、毕业生就业等各类人才服务工作的开展起着重要作用。平台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建立有完善的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并严格按照流程做好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目前平台用户数量16713人,年均举办网络招聘活动5场以上,发布各类通知、公告、招聘等信息40余条。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邀请政务公开领域的专家、学者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培训课程,内容涵盖政务公开的政策法规、工作流程、最佳实践等方面,强化实践锻炼,鼓励工作人员参与政务公开的实际工作,通过实践锻炼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以此来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政策、流程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二是完善信息公开体系,优化信息公开目录,对信息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确保目录结构清晰、层次分明,便于公众快速定位所需信息,细化信息内容,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简化信息流程,确保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024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一直保持高度重视,大力推进、严格落实,工作效果显著,但目前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不足:1、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2、少数信息表述不规范。为此,我局将进一步深入改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加强对各个股室、局属单位的监督指导,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信息公开深度,增加信息公开方式,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工作完成情况

   1、围绕中心工作,做好信息发布。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妥善公开敏感信息。综合考虑拟公开信息的性质、受众、影响等因素,科学确定信息公开方式范围,做好已公开信息定期清理工作。

2、深化政策公开,创新政策服务加强政策集中发布和动态更新。完善政府规章库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

3、加强公众参与,辅助科学决策。积极开展政策需求征集。探索建立企业群众参与政策制定工作机制,酝酿制定涉及企业群众利益政策时,应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问卷调查应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

4、强化规范管理,夯实工作基础。建立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梳理编制本部门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逐项明确公开内容、主体、时限、渠道、责任等要素。做到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

5、优化平台功能,发挥渠道作用。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能力。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效率高、用户群体大的特点,转变信息发布方式,合理运用更加符合企业群众浏览习惯的形式传播政策、展示工作,积极打造政务新媒体优质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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