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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审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浏览次数: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山县审计局(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先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精心组织严格实施。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依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安排,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紧密围绕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回应、发布等工作。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处理情况:全年没有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依法公开审计信息(公告)、通知公告等信息,主动更新机构设置信息,推动规范性文件公开到位。加强对信息管理方面的细致检查,定期更新相关审计信息,确保已公开的信息权威可靠。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审计通知、审计公告、审计结果,我局对一些不涉密的信息会依法进行信息公开,积极贯彻落实透明化办公,落实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工作。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我局所公开的信息都经过单位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才发布,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进行考核。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进一步把握界定了信息公开的尺度和信息安全。

2024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宣传力度不到位,部分群众不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应形式及意义。二是信息公开需制定相应安全准线,明确哪些信息需公开哪些信息明令禁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工作完成情况

   1、建立健全政策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优化政策服务相关工作制度建设,强化政策酝酿、制定、发布、解读、推送、回应、兑现、评价等政策服务全流程管理,促进政策落地

2、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以“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提升政策服务质效,助力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为主题,开展第十八届“5·15 政务公开日”活动。聚焦政策服务,采取线上线下形式,搭建起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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