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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司法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浏览次数: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山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盘山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把政务公开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过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动我局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对网络、信件等渠道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规范进行办理答复。围绕各种申请事项,加强股室协作研究,审慎稳妥答复申请人。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分管领导亲自抓,明确管理分工,各股室协同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公文及公开信息全部纳入保密审查范围,文件起草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严格把关,一文一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本年度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司法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透明性。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积极保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促进政务公开透明化,扩大公众知情权。

五是监督保障。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明确一名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确保栏目内容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公开内容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解决公开不标准、不规范、信息不准确问题。

2024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视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时效性不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紧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工作完成情况

开展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2024年5月15日是辽宁省第十八个“政务公开日”,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盘山县司法局在银龙市场开展“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提升政策服务质效,助力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主题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盘山县司法局设置了咨询台、展板和标语,发放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服务承诺等相关政务服务办理政策资料,与现场群众进行面对面“零距离”交流和沟通,详细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整个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得到了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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