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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浏览次数: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山县卫生健康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盘山县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做好主动公开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政策和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2024年县卫健局重点工作、卫生健康民生实事等重要举措。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制度,明确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4件,均为盘山县龙头水合格率检测情况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为了更好的指导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和责任分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公开,防止出现虚假信息和敏感信息泄露等问题。通过召开专题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修改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并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参与公开的广泛性、公开形式的合法性,以及意见的听取、采纳等方面提出要求,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栏目信息做好动态更新调整。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信息有效性管理。

(五)做好监督保障

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法规,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项信息公开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问题为:存在信息公布方式单一,信息公开内容不丰富。针对2023年存在的问题,我局丰富了信息内容,涵盖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及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提升了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2024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信息的公开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2.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信息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工作完成情况

1.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内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2.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明确信息更新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3.开展了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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