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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浏览次数: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山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盘山县应急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扩展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提升了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2024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政府办公的相关要求,盘山县应急管理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截至12月底,主动公开安全生产领域政府信息31条,企业安全承诺公告8107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对网络、信件等渠道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规范进行办理答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规范管理制度,公文及公开信息全部纳入保密审查范围,文件起草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严格把关,一文一审,分类存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定专人负责报送政府信息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积极保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促进政务公开透明化,扩大公众知情权,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定期对各股室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分类和督促检查,并纳入年终考核评优指标范围,及时跟踪督办,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优质、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6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拓宽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工作要求,确保公开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结合本局业务,持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领域,精准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布有效信息。  

二是加强责任落实,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网站文件、信息、数据发布的准确无误,发布信息工作高质量高效能,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4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股室及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信息公开可有可无,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未能积极主动地挖掘和公开有效信息。

二是解读质量与形式不佳。对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图片形式为主,缺少图表、视频等多样化的解读方式,对政策文件的解读不够深入,充分传达政策意图方面稍有欠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工作完成情况

1.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以“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提升政策服务质效,助力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为主题,开展第十八届“5·15 政务公开日”活动。聚焦政策服务,采取线上线下形式,搭建起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2.建立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梳理编制本部门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逐项明确公开内容、主体、时限、渠道、责任等要素。

3.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工作规范,推进数字化手段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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