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盘山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浏览次数: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山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盘山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化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严格落实网站文件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信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规划许可信息、海域使用权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共计387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收办申请15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5件,商业企业申请0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对政务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内容要素要求和公开程序进行完善,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把网站安全检查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确保上网信息准确、安全、高效,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坚持网站日常监测,对网站内容进行全方位监测,提高网站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依据文件公开属性审查,理顺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流程,业务室与办公室专人专岗联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决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坚决保守秘密,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合法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2024年我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出台后及时做好政策解读;二是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全面梳理、细化、分类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公开事项的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定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主体、时限、方式、要求等要素,并实施动态调整;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互动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各环节公开。

2024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公开形式需进一步拓展。二是有的公开内容还不规范、不具体,部分内容更新不及时。三是自然资源信息目录和共享需求目录还不够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工作完成情况

1.对于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地图审批等行政许可结果,采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针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我们实行月度公开制度,详细阐述各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情况使公众能够全面了解并监督政府的工作动态,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多渠道解读方式。适时更新最新自然资源政策,便于群众自行查询需求,打造新媒体宣传阵地。做好主动回应同时,做好互动回应,2024年,12345 热线平台共受理办结100件,限定办结时间,切实压实工作责任,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民主监督,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治理效能。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