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关于申报第八批盘锦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推荐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落实《关于开展第八批盘锦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盘文旅广[2024]94号)的文件要求,盘山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经认真审核筛选、研究决定,提出符合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推荐名单,推荐东君浮雕丝毛苇画、华原山楂酒古法新酿等5个县级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参加第八批盘锦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时间从2025年2月19日起到3月14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个人均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实名反馈真实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盘山县文化旅游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盘山县太平文明实践中心5楼
郝树申15942770633
刘冰冰13842738288
附件:《盘山县关于申报第八批盘锦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推荐名单》.docx
盘山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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