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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十八届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召开

3月28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刘鹏飞主持召开县政府十八届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题。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构建“1+5+1”国资国企资本运作体系总体实施方案》。会议指出,构建“1+5+1”国有企业集团化运营体系是我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企业集团化管理,通过实现资源整合,提升县域经济竞争力的关键举措。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构建国资国企运作体系的责任感、紧迫感,突出抓好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坚定不移做优主责主业,提升企业经营水平。要持续强化国资国企抵御风险能力,持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要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全力支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盘山县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会议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相关镇街要进一步细化方案,强化目标落实,用好上级扶持资金,谋划实施好相关产业项目,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要强化帮扶支持,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确保项目早开工、早达效。要强化程序规范,及时公开项目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上级扶持资金落到实处、达到效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盘山县西部镇街农业水利管理指导意见》。会议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水管体制改革,统筹保障农业生产用水,健全完善“四员结合”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灌区群众增产增收。要建强水利管理队伍,做好协调灌溉供水、村级水利工程管理、计收水费等工作。要做好水权、水价政策宣传解读,引导群众规范用水、及时缴纳水费。要完善建立长效运行管理办法,推动农村水利事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县委常委、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副县长王天娇,县委常委、副县长赵天久、刘亮,副县长刘智、曹静竹、薛原、刘明伟出席会议。

 

信息来源:印象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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